根据教务处下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处发〔2023〕45号)》的通知精神,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7月3日。为尽早做好期末课程考核准备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卷要求
1.请严格按照《湖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命题。
2.课程基本信息请参照2-2022-2023-2教学任务列表
3.命题考试格式请参照3-命题考试材料中模板,具体的要求在命题格式及注意事项中有列出,请务必仔细阅读制卷,以免出现格式错误。
4.以小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查的非命题考核课程,以A4纸做试卷封面,格式请参照4-非命题考试材料中模板。
5.2023年6月1日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试题及评分细则、命题审定单(审定单必须先交由专业(课程)负责人审定签字)、命题保密承诺书(需亲笔签名)等材料的纸质档和试题及评分细则的电子档交教务办(除试卷库外,其他课程都必须出A、B两套试卷)。非命题考核和开卷考试需由教学副院长审定签字。由于期末考试工作量较大,请各位老师按时提交试卷等相关材料,以便及时制卷,谢谢各位老师的配合。
二、评卷和成绩录入要求
1.评卷教师一律用红色笔记分。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被扣除的分数(负分)。记分必须字迹工整、准确、规范。全题答错和未答的题记“0”分。每大题的得分写在题首的得分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题号前,观点分写在每个观点旁边的较显眼的地方。正评教师应合好总分,填在总分栏内并签名。
2.复查教师对已正评的每一份答卷进行百分之百的复查。如发现有误,要及时改正并和正评教师一同签名,复查人不能由评卷老师代签,分数改动要签评卷人和复查人全名。
3.评卷教师在计算分数时,每大题和各小题的分数不能四舍五入。必须在合成总分时才能四舍五入。
4.评卷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5.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试卷袋交到教务办,成绩录入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7月10日(7月10日23:00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录入者,将全校通报。
6.教务管理系统网址为:jwglnew.hunnu.edu.cn,成绩录入说明见5-教师成绩录入手册。
三、材料归档要求
1.成绩单和成绩分析报告均为一式两份。
2.评阅的试卷按学号顺序装订,相关归档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①归档材料封面、保密承诺书②原始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支撑材料、③试卷分析表、④样卷(空白卷)、⑤命题审定单/非命题方式考核申请表、⑥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⑦考场情况登记表。
3.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占比不能低于总成绩的40%,提交的成绩材料中需要有学生平时成绩的支撑材料。
四、监考方面的要求
1.监考员必须严格执行《湖南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不得擅自缺岗、离岗,特殊情况须换岗者请事先报主考审批,不得由研究生代替监考。
2.监考员须向考生强调考试纪律,考生的手机及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器材必须全部关机并不得带入考场;考生不得带任何书籍、资料进入考场,不得自带草稿纸。
3.监考员需提醒考生将身份证或学生证摆在桌上并逐一查验,未带证件者需由学工办出具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4.监考时请加强走动巡视,把舞弊消除在萌芽状态。监考员一旦在考试过程中收缴到考生的有关资料,舞弊行为就已经发生,须保管好相关证据资料立即上报教务办。
5.每个试卷袋的试卷份数比应考人数多1份,请监考员认真清查参考学生人数及试卷份数,所有试卷要全部回收并按学号顺序排列,考生草稿纸也必须全部回收;
6.每场考试需填写考场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办,一份存试卷袋;
7.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教务办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布置考场,将考生座位号随机编排并板书在黑板上。考生名单以试卷袋中名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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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