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3月21日,制定复试方案、确定调剂专业并网上公布。
3月24日,确定复试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发放复试通知并网上公示复试名单。
3月27日,考生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1),领取相关资料。
3月28日,上午8点30分开始面试。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专业笔试科目考试。面试与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地点均为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3月29日,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
3月30日,学院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线(总分) (单科成绩以相应专业国家线为准,总分控制线如下) |
课程与教学论 |
1 |
351 |
学科教学(地理) |
12 |
351 |
自然地理学 |
22 |
291 |
人文地理学 |
26 |
327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8 |
295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 |
4 |
269 |
土地资源管理 |
10 |
342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学) |
2 |
接受调剂(要求见三) |
水文学与水资源(工学) |
1 |
接受调剂(要求见三) |
三、调剂方案
1.接受调剂专业与人数: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人,水文学与水资源1人。
2.调剂条件:
(1)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具有经济学或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专业背景,其它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2)水文学与水资源:具有城乡规划、水利工程等工学或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背景,其它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
3.调剂程序
所有需要调剂的考生在3月23日15:00前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院将根据考生调剂信息审批后确认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复试内容
1.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 业 |
必考科目 (时间:3月28日14:30:-17:30,地点:215、217教室) |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时间:3月28日18:30-21:30,地点:217教室) |
自然地理学 |
遥感学概论(215教室) |
中国地理、地貌学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遥感学概论(215教室) |
自然地理学、地图学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科学导论(215教室) |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学 |
人文地理学 |
经济地理学(217教室) |
中国地理、自然资源学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217) |
环境学概论、自然资源学 |
水文学与水资源 |
水资源学(217教室) |
环境学概论、土壤地理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自然地理学(217教室) |
中国地理、世界地理 |
学科教学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土壤地理学(217教室) |
地貌学、自然地理学 |
2.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结合安排在面试中进行。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小组应指定复试秘书一人,详细记载考生面试情况。
3.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
(2)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3)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五、录取工作
1.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联系人
喻老师:0731-88872753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5.3.21
附件1: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报考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⑤初试准考证;
⑥《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此表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