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日程的安排,2008级硕士、2009级博士的论文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筛选工作应于2009年6月20日之前完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可安排在2010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博士生可推迟至当年9月)。
2、论文开题报告会可以按专业方向,以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或以系为单位组织,要求所有指导教师参加,并请专职秘书(可由研究生担任)作详细记录。
3、每一位需要开题的研究生应提前一周将自己的开题报告提纲(打印稿)送交相关导师。
4、论文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1)按照一定顺序组织每一位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其内容可为:介绍本选题在本学科领域内目前国内外的进展和动态、选题目的与意义、选题内容与结构框架及完成时间和进度安排,重点介绍选题的创新与特色)。
2)所有指导教师必须针对参加开题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进行提问,并要求研究生对导师的提问予以答辩(一般给学生5-10分钟的时间准备)。
3)指导教师应对每一位参加开题研究生的选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然后由导师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该研究生是否通过开题报告。
5、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允许在三个月内重新组织一次开题,若仍未通过,不能进入毕业(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6、开题报告通过后,其选题不能随意更改,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须重作开题报告,是否按时安排答辩由学科专业导师组作出决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毕业资格审核前,研究生处将开题报告与毕业论文核对,若未经同意而擅自更改论文主题者,研究生处一律不受理其毕业(学位)论文的答辩申请。
7、开题报告书须按规定时间送交学校研究生处备案,由研究生处进行随机抽号,组织专家评审;若某专业有一篇被评定为不合格,则对其所在专业所有开题报告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允许在三个月内重新组织一次开题。
二、关于中期考核、筛选
1、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筛选根据《关于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暂行办法》实行。
2、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筛选的形式,以本专业、相近专业、系或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考核小组,也可邀请校内有关专家、教授参加。
3、中期考核一般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作自我总结,内容分为①政治思想表现; ②课程学习(公共课、专业课)成绩;③在学习期间的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情况的介绍;④开题报告情况的介绍等。
2)由考核小组对每一位研究生进行讨论评议,并由考核小组组长对每位研究生作出评语和鉴定。
4、中期考核、筛选的结果,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相应标准执行。对于研究生作三种情况分流:①提前毕业(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③不合格者(研究生英语补考未通过者;专业应修而未修或已修完而无成绩者;开题报告二次未通过者)均列入学校监控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必要时将名单在网上公布并限时完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告知最后学习年限。如果在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前还未达到要求(含论文发表要求),则作推迟一年毕业的处理,若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则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
对于博士研究生可作两种情况分流:合格者可进入博士论文撰写阶段;不合格者(公共英语考试未通过或无故旷考者;专业课应修而未修或已修完而无成绩者;论文开题报告二次未通过者)均列入学校监控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必要时将名单在网上公布并限时完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告知最后学习年限。在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前还未达到要求(含论文发表要求),将作推迟一年毕业的处理。若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则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
5、凡下一年级欲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经过本次考核、筛选(提前报考博士者,须先申请提前毕业),由学院讨论决定,并将结果送研究生处审核备案,逾期不予办理。不受理博士提前毕业申请。
三、材料上交时间:请将开题报告书、中期筛选表格,于2010年6月20日前交院研究生办培养科(博士生可适当推迟至9月)。
院研究生办
二○一○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