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湘医险函【2010】12号《关于做好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结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0年4月起,省直参保人员住院时取消单位介绍信,但须提供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身份证原件和医院住院证,由定点医院审核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请相互传达。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0年4月12日
据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湘医险函【2010】12号《关于做好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结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0年4月起,省直参保人员住院时取消单位介绍信,但须提供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身份证原件和医院住院证,由定点医院审核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特此通知,请相互传达。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