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学院教师申报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4年09月01日 00:00浏览数: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师专业技术

岗位动态调整申报条件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根据校行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条件。

一、副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具备(1)、(2)、(3)规定的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未满5年,符合附表1中任一项条件者;

(2)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任职满5年),符合附表2任意二项条件者;

(3)任副教授职务满15年,近5年每年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或者留学生课程,且课程教学评价成绩优秀,或者符合附表2任一条件者。

二、讲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一级岗位。

(1)符合附表1中任一项条件者,或者符合附表2任意两项条件者;

(2)任讲师职务满12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者;

(3)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满3年,且发表有校定重要刊物论文(含教改论文),或主持有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教改项目,或进账可支配经费2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者;

(4)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满5年,发表有校定重要刊物论文(含教改论文),或主持有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教改项目,或进账可支配经费2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者;

(5)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满3年,教学科研成果达到学校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者。

三、讲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

(1)符合附表2任一项条件者;

(2)任讲师职务满5年,发表有省级及以上刊物论文(含教改论文),或主持有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教改项目,或进账可支配经费1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可支配经费50万元以上者;

(3)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满3年,且发表有省级及以上刊物论文(含教改论文),或主持有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教改项目,或进账可支配经费15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可支配经费50万元以上者。

四、助教一级岗位申报条件

(1) 任助教满4年者

(2)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者

五、其他

(1)本申报条件适用于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调整;

(2)本申报条件中关于任职年限、教学科研业绩的认定及其他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校行发【2014】6号和校发【2011】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申报条件中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者,以学校规定为准。

附表1

编号

项 目

1-1

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1-2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1-3

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

1-4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获得者(有获奖证书),二等奖排名前七

1-5

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

1-6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1-7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或进账可支配经费文科100万元以上,理科20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可支配经费文科300万元以上,理科700万元以上

1-9

省级教改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

1-10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权威刊物论文(含2012年6月6日前发表的最优刊物论文和2012年6月6日及以后发表的权威刊物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

1-11

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1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或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

1-13

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 “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指导老师排名第一

1-14

达到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者(条件以校行发职改字【2012】7号文件为准)

附表2

编号

项 目

2-1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有获奖证书)

2-2

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

2-3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二

2-4

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四、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前二。

2-5

省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或进账可支配经费10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主持人或横向经费累计进账300万元以上者。

2-6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校定重要刊物论文。

2-6

主持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含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者。。

2-7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

2-8

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 “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指导老师排名第一。

上一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1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差额推荐名单

下一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调整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