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375号文件通知,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从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中推荐,优先推荐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以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①热爱学校,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②教学科研能力较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科研成绩较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③对本科学或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并具有带领本学科、专业或者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发展潜力;
④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①热爱学校,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②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较突出;
③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
④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校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8人;下达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9人,其中1人为担任“两课”5年以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向学校各推荐1人,其中承担了“两课”的学院可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但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担任“两课”5年以上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两课”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在广泛听取有关学科、专业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再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
2、以学校名义拟定的推荐人选未来三年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二份;
3、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等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原件可不装订;
5、《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
上述材料第1、2、3、4项依序装订成册。
6、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遴选,是学科梯队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7、请各单位于9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恕逾期不予受理。
8、为加强信息化管理,今年起将采取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2/jsc/。学校推荐通过后,申报材料第1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第2、3、4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上传。被推荐人登陆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统一提取后分发,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24:00前。
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