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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测试开放基金2017年申请及2016年资助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日期:2017年03月02日 00:00浏览数:

各院(部):

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2017年测试开放基金的申请和2016年资助项目的结题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测试开放基金申请工作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2017年测试开放基金申请工作于3月6日开始,3月27日截止。请有需求的教师和学生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开放基金申请表》,经单位审批后,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由学院资产管理员统一上报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资助项目不能如期(2017年4月30日)结题者,不能申请。

二、2016年测试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

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2016年测试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限为一年,结题工作于2017年4月30日结束。期限内不能如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半年。请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即日起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整理项目成果,认真填写《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经单位核实后,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由学院资产管理员统一上报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如不能如期结题者,将延期结题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核后,由学院资产管理员交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测试开放基金的管理按照《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行发固资字[2014]2号)和《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校行发固资字[2014]3号)文件执行。

2、上报数据要求真实,依据充分。数据弄虚作假者,取消三年内申请测试基金的资格。

3、二级单位电子申请材料,统计后以“2017+学院”格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xsy@hunnu.edu.cn。申请统计表(附件7)打印后随纸质申请一同交至实验室管理科

4、测试基金申请项目经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在我处网站公示。获批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须在公示后15日内缴齐个人配套资金,逾期未缴者,将取消其资助资格。所有开放测试基金资助项目须接受学校对项目的中期检查。

5、联系人:徐姝云

联系电话:0731-88872190

湖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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